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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8类 通讯服务
电信服务。
【注释】
第三十八类主要包括允许至少一方与另一方通信的服务,以及用于播放和传输数据的服务。 
本类尤其包括: 
——数字文件和电子邮件的传送; 
——提供全球计算机网络用户接入服务; 
——无线电广播和电视播放; 
——视频点播传输; 
——提供互联网聊天室和在线论坛; 
——电话和语音邮件服务; 
——电话会议和视频会议服务; 
本类尤其不包括: 
——无线电广告(第三十五类); 
——电话市场营销服务(第三十五类); 
——通信活动中可能包含的内容或主题,如可下载的影像文件(第九类),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 息(第三十五类),通过视频点播服务提供不可下载的电影和电视节目(第四十一类); 
——通过电信连接进行的服务,如可下载数字音乐的在线零售服务(第三十五类),网上银行(第 三十六类); 
——广播和电视节目制作(第四十一类); 
——电信技术咨询(第四十二类); 
——在线网络社交服务(第四十五类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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